证券代码:300037 证券简称:新宙邦 公告编号:2023-077
债券代码:123158 债券简称:宙邦转债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资料图)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
通知于 2023 年 8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以现场方式参会董事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覃九三先生召集、副董事长郑仲天先
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
示性公告》将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独立董事意
见、监事会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安全生产专题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了公司EHS中心提交的《2023年半年度安全生产专题报告》,讨
论并同意公司2023年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及2023年下半年重点工作 计划和
目标,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关事项,全力完成公司安全生产年度各
项工作目标任务。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
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以及
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
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的相关公告。
因激励对象之一周忻女士为董事周达文先生之女,公司董事周艾平先生为本
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周达文先生、周艾平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
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
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因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
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授出,该预留的 102.80 万股限制性
股票作废失效。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1 名
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业务单元层面归属比例为 70%;2 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为“合格”,个
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70%;1 名激励对象业务单元层面业绩考核结果为“合格”且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为“合格”,业务单元层面及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均为 70%,该
如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登记期间,如有激励对象提出离职申请,则已获授尚未
办理归属登记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由公司退还该激励对象已支
付的认购资金;如有激励对象因资金筹集不足等原因放弃部分限制性股票,不得
转入下个归属期,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
《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
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是为了更好地支持 子公司
的经营发展,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子公司生产
经营正常,信用情况良好,具有相应的偿债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
围之内。
其中被担保对象波兰新宙邦经营业务正常,财务管理稳健,信用情况良好,
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且被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控制被担保对
象的经营及管理,公司为其提供担保能切实有效地进行监督和管控,担保风险可
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因此波兰新宙邦少数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或提供
反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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