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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 记者杨振华 7月2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3年第58次审议会议结果显示,来自惠州的通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通力股份)主板IPO成功过会。
据悉,通力股份是一家专业从事声学产品和智能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及销售的 ODM 平台型企业,基于声学、无线连接及智能交互技术,服务于全球知名的消费电子品牌企业、互联网头部企业,如哈曼、索尼、三星、Jabra、OPPO、阿里、谷歌、亚马逊、安克创新、字节跳动、联想等。产品主要包括音箱产 品、可穿戴设备、AIoT 产品和精密组件及附件等。
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通力股份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85.08亿元、97.54亿元和 100.31亿元,实现净利润分别为 3.55亿元、2.85亿元和 3.72亿元。通力股份外销收入占比较高,2020年至2022年通力股份境外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74.23%、73.18%和83.01%。
根据招股说明书,通力股份注册地址位于惠州仲恺高新区37号小区,实际控制人为TCL创始人李东生。目前,李东生已控股5家上市公司,分别为A股上市公司TCL科技、奥马电器、TCL中环,港股上市公司TCL电子、华显光电。此次通力股份成功IPO,成为李东生控制下的第6家上市公司。
上市委会议现场问询的主要问题关于通力股份的主要客户。根据申报材料,报告期内通力股份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5.18%、70.03%、74.38%,第一大客户为 Harman 及 Samsung,对其销售收入合计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1.87%、44.15%、49.80%。上市委要求通力股份说明是否对 Harman 及Samsung 存在重大依赖,是否充分披露相关风险,与 Harman 及 Samsung 合作是否稳定及可持续。
另一个问题是同业竞争。通力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全资或控股的部分企业从事与通力股份主营业务相近的业务。通力股份需说明未经营自主品牌产品的原因及合理性,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是 否存在同业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