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厦门6月4日电 (余乃鎏、张萌)6月3日,在第52个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同安法院)、区关工委在同安法院行政与生态审判庭共同揭牌设立“厦门生态小公民·青少年生态法治教育基地”(以下简称生态小公民基地),以践行生态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的工作方针,培养合格的“厦门生态小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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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牌活动中,同安法院、区关工委签署了《关于共同建设青少年生态法治教育基地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将以“生态小公民基地”建设为契机,紧密协作,形成生态法治教育、生态文明保护合力,共同促进青少年生态法治教育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效开展。
揭牌现场。同安法院供图
当天,双方还共同举办了“厦门地区保护鸟类专题展”,展出了同安区关工委工作人员拍摄的25种活动于厦门地区的鸟类,其中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共6种,列入《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的共14种,吸引了30多名驻地军官子女化身“生态小公民”前来参观。
“这是同安法院、区关工委首次合作开展的普法活动。”工作人员介绍,专题展收集具有本土特色的鸟类,借由生动的摄影作品及讲解普法,宣传鸟类对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意义,让青少年从认识身边的保护动物开始树立生态环保理念。
“生态小公民”参观“厦门地区保护鸟类专题展”。同安法院供图
参观专题展后,孩子们还来到厦门法院生态环境司法文化宣传教育基地,观看生态法治微电影《童画》,参加生态环境法律知识问答,并化身“生态小法官”,就一起实际发生的邻里间噪声污染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开展模拟法庭,切实学习生态法律知识、切身感受生态法治文化。
据悉,生态庭成立五年以来,同安法院坚持匠心打造以“生态法治教育基地”为中心的多维度宣教品牌,通过法院法治引领、凝聚社会共识,为绿色发展加温,并实施了一系列颇具特色的举措。
如,以小案件阐释大道理,不仅注重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意义,选取非法采挖金豆案等典型案例开展巡回审判和网络直播5次,通过各类主流媒体发布法治宣传案例235篇次,还结合“3·12”植树节、“6·5”世界环境日等举办生态审判开放日活动10场,组织环境违法犯罪公开宣判20次。此外,公开发布《生态司法保护状况绿皮书》,以审判视角为推进市域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意见建议。
孩子们观看生态法治微电影《童画》。同安法院供图
同时,以小支点撬动大杠杆,即突出生态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工作理念,在辖区中小学生中发展“生态法治志愿服务队”,让学生影响家长、让家庭带动社区。其中,“与法童行”环保主题儿童绘画比赛获评福建省法院十大生态司法创新举措,环保公益微电影《童画》获评全省法院十大生态司法影视作品。
此外,以小阵地汇聚大共识,即精心打造集知识性、趣味性和互动性为一体的厦门法院生态环境司法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向社会公众普及生态环保知识、讲述生态法治进程、展示生态司法成果,累计接待参观者超2000人次,入选全省法院十大生态体验基地。
值得关注的是,以此次揭牌设立“生态小公民基地”为契机,同安法院、区关工委还将携手开展一系列实践:一是将积极探索符合青少年成长成才规律的法治教育新模式,包括遵循青少年成长成才规律,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丰富工作载体,使生态法治教育与时代同步;促进单向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增强青少年学法体验感和视觉感,提升法治教育效果。
开展模拟法庭,孩子们化身“生态小法官”。同安法院供图
二是将联动开展“请进来、走出去”多样化宣教工作,如组织青少年参与“走进来”实践,开展观摩庭审、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带法回家、生态法治夏令营等法治教育实践活动;联动开展“走出去”活动,带领青少年前往“碳汇教育实践基地”“厦门中华白海豚保护区”等户外场景进行研学或参加增殖放流、古树名木认养等环保志愿服务活动,增强青少年学法体验感。此外,双方将共同开展法治宣传工作,协同进行重大生态环境节日节点的生态法治宣传工作,增强法治教育工作的辐射力和影响力。
三是挖掘社会协同教育资源以拓展院外教育空间,即联动共青团、少先队、教育、文旅等各方面资源共同参与青少年生态宣教工作,积极拓展法院外法治教育空间,建立相对稳定的社会实践基地和资源目录清单,并将通过“生态小公民基地”凝聚检察、公安及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机关各家之力,丰富宣教载体资源,提升普法内容适用性和实效性。
“全力打造‘青少年+’生态法治教育基地,培养合格‘生态小公民’。”同安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进一步落实生态法治“从娃娃抓起”的工作方针,让青少年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信仰者、践行者、传播者,形成学生影响家长、家庭带动社区、社区联合社会的全民投身环保法治建设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