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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后46股公布分红方案-更新中

时间:2023-05-09 19:16:40    来源: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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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5 大亚圣象公布2022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大亚圣象(股票代码:000910)公布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资料图)

该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47,397,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6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44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6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1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 5月 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 5月 17日。

【18:55 京北方公布2022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每10股转增4股)】


京北方(股票代码:002987)公布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314,898,26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0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9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注】

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2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该公司总股本为 314,898,267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440,857,573股。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 5月 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 5月16日,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3年 5月 16日。

【18:36 欧迈机械公布2022年年度分红方案预案(每10股送红股5股)】


欧迈机械(股票代码:833022)公布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根据公司2023年4月27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公司不存

在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挂牌公司未

分配利润为17,931,593.83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33,000,000

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

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5股。

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送红股16,500,000股,如股权登记日应

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

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

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执行。

【18:36 柏康科技公布2022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柏康科技(股票代码:831264)公布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年第 78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40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2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1.80000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8:36 智盛信息公布2022年年度分红方案预案(每10股转增2.574257股)】


智盛信息(股票代码:836955)公布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根据公司2023年3月31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公司不存在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挂牌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4,915,846.49元。资本公积为 6,500,000.00元(其中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为6,500,000.00元,其他资本公积为0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25,250,000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574257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2.574257股,无需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 10股转增 0股,需要纳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12,625,000元,转增 6,499,998股,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执行。

【18:25 久之洋公布2022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久之洋(股票代码:300516)公布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25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1.125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25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25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 5月 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 5月 17日。

【18:20 久远银海公布2022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久远银海(股票代码:002777)公布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08,231,03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5月17日。

【18:20 川恒股份公布2022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川恒股份(股票代码:002895)公布2022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公司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为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回购专户持股 0股,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7.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1.4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7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 5月 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 5月 16日。

【18:20 众生药业公布2022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众生药业(股票代码:002317)公布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5,551,000.00股后的808,880,07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5月16日。

【18:20 凌霄泵业公布2022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凌霄泵业(股票代码:002884)公布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57,682,50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0.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9.0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1

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2.00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1.0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 5月 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 5月 17日。

【18:20 王子新材公布2022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每10股转增4股)】


王子新材(股票代码:002735)公布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额(即219,511,9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7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63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4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7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公司不存在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该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分派前该公司总股本为 219,511,980股,权益分派后总股本增至307,316,772股。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5月16日,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2023年5月16日。

【18:20 常宝股份公布2022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常宝股份(股票代码:002478)公布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90,046,228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7,582,000.00股后的882,464,22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8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62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6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8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5月17日。

【18:20 盛视科技公布2022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盛视科技(股票代码:002990)公布关于2022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该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58,041,7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9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2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 5月 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 5月 16日。

【18:10 关爱通公布2022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关爱通(股票代码:871282)公布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9,166,69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年第 78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40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2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1.80000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8:10 迪富电子公布2022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迪富电子(股票代码:872393)公布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人民币现金2.5元。

2、扣税说明

(1) 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

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 个人股东、投

资基金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5元;持

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5元;持股

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 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

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10股派发2.25元。

(3) 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

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8:10 晨越建管公布2022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晨越建管(股票代码:832859)公布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

派1.500000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个人股东、投资

基金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50000元;

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10股派发1.35000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

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8:00 华新环保公布2022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华新环保(股票代码:301265)公布2022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该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总股本 302,973,18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2.00 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 不需补缴税款。】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5 月 15 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5 月 16 日。

【18:00 晶盛机电公布2022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晶盛机电(股票代码:300316)公布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08,716,10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4.0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9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4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5月16日。

【17:55 微光股份公布2022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微光股份(股票代码:002801)公布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 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29,63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5.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4.5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1.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5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 5月 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 5月 17日。

【17:55 振邦智能公布2022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振邦智能(股票代码:003028)公布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1,430,768股,扣除拟回购注销的598,564股限制性股票后的110,832,204股为基数,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5月16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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